中宏网山东8月22日电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泰安韩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泰安韩美整形美容门诊部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年8月15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元。
记者发现,此前,该单位还因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被泰安市卫生健康委罚款元。(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编辑:张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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