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24日开始申报
[导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中从事科技研发的博士后人员进行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同时,开展对博士后流动站中博士后进行择优资助的试点工作。
昨日,从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带项目、带成果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中从事科技研发的博士后人员进行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同时,开展对博士后流动站中博士后进行择优资助的试点工作。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申报,每人每项资助6万至10万元。
资助对象和重点范围
1.资助对象是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原科研创业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核准日期为准)。
2.资助对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
4.资助的重点范围是从事应用实践技术研发的博士后人员,其主持研发的课题应属于我省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涉及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