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医美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件。个别无良商家在利益驱使下,通过贩卖容貌焦虑,夸大医生资历和整形效果等方式给消费者以服务品质保证的假象,甚至将美貌和成功进行不当关联,编造美丽改变命运等故事制造市场需求,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扭曲审美认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健康安全。
云南昆明的张女士(化名)就是一名在追求美好生活中自称不慎跌入医美陷阱的受害者。年3月31日,张女士经李某介医院做了智龄美肽项目,医院告诉张女士,该项目是提取自身静脉血液,利用韩国进口仪器进行提取血液中活性细胞成分和干细胞,通过专业仪器培养后,再通过韩国进口仪器微雕机器人进行中胚层疗法,达到全面部祛皱、美白淡斑、抗过敏等抗衰效果,对于该项目的风险和后遗症则避而不谈。
然而,术后仅一个星期,张女士整个脸就变形了,出现了明显的塌陷下坠,形同面瘫。随即,张女医院的张某说明情况,张某明确告知张女士“注射的是自己的细胞,不可能会变形,半年就代谢完了”并吩咐张女士每天用热水敷脸即可。对张某深信不疑的张女士按其方法照做,可是坚持了7个月都没有丝毫好转。
于是,医院要求查看病历,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张女士投诉到了卫生监督管理局。医院方才肯出示病历,看到病历的那一刻张女士差点吓晕,医院宣称利用韩国“高科技”培养注射的“自己细胞”居然是全脸注射肉毒素,局部手针注射嗨体填充物的透明质酸。更令张女士惊诧的是,院方称给自己做手术的医生是前台崔某,而签字的医生却是刘某,崔某根本就没有相关手术资质。
张女士表示:“该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涉嫌合同欺诈,本来只是作用于皮肤的项目,崔某却给我打到肌肉层甚至脂肪层,术后出现异样多次询问院方,院方未及时作出任何防护和补救措施,并糊弄说是代谢问题,导致一年半的时间依然没有改变,耽误了改善治疗的最佳时机,无疑是二次伤害的犯罪行为,使得整个脸变形下垂的迹象愈发严重,如今都不敢随便出门,不仅影响了正常工作,而且终日生活在悔恨和压抑之中,心理早已不堪重负,给自己烙下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患者相关病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据悉,昆明恩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是大医美与大健康双翼发展的多元化企业昆明医疗管理集团的分支机构,注册成立于年,法人黄东明。早在年就被市监局行政处罚公示,近期在官渡区卫健局行政处罚统计表亦留下痕迹。现该公司的智龄美肽项目为人诟病后已改名为修龄肌密。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医美消费提示,医美行业并非如其宣传那般美好,揭露的医疗美容行业5大乱象中就包括部分美容机构通过虚假广告等形式夸大医美效果。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坚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什么都豁得出来”的韧性是发展卫生医疗事业的应有之义。加强医风医德的思想武装和完善医疗法治的机制治理,对相关机构扣紧每个环节采取问责、约束和教育使之不至于对公共秩序造成不可承受的伤害,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提升卫生软环境的内在要求。
目前,医院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张女士多次反映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均是无果而终,医院这种行为没有任何说法。期望相关部门本着除患者之病痛固本清源,助健康之完美力行纠察的初心,实事求是地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给予一个无缝无垢无暇,公平公开公正的结果。同时,张女士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整形,切勿轻信盲目跟风,更希望相关医美机构和科研专家能够给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