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医疗美容行业蓬勃发展,医疗美容需求高涨,催生了一系列行业乱象,侵害了消费者正当权益。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问题,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1.杭州拱墅区楚依美容店未取得执业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案
年3月24日,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对楚依美容店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激光超皮秒、肉毒素注射等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年6月7日,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2.杭州美若星辰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超出执业许可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案
年7月22日,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杭州美若星辰医疗美容门诊部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超出许可范围为多名患者开展临床生化和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检验。使用不具备美容主诊医师条件的医师仝某、张某等5人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曾某、徐某等3人开具处方。年10月18日,拱墅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3.杭州盛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美容案
年6月8日,上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杭州盛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自年5月20日开始,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测定等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梅毒螺旋杆菌抗体等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及心电诊断专业的诊疗项目;使用茶某、周某等2名护士对就诊者开展本专业以外的心电诊断、临床医学检验的卫生技术工作;使用2名护士开展医学检验和心电诊断工作等。年9月1日,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4.童某某未取得执业许可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
年6月7日,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接到杨女士电话投诉称“童某某”于年5月24日在淳安县为其开展脸部注射玻尿酸,现在脸部红肿栓塞。经查,在年5月24日及年5月25日期间,童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等的情况下,于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沐足道等场所为杨某某开展脸部注射填充玻尿酸、注射溶解酶、针刺放血等医疗美容活动。年9月10日,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5.杭州萧山诠昕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年7月15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萧山诠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年10月23日从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医疗器械YAG皮秒激光治疗仪/赛诺龙/PicoWayLaser,同时购进nm点阵手柄至今未获得注册批准。期间,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的nm点阵手柄从事医疗活动。年9月5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点阵手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6.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年8月至11月,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网站等发布“玻尿酸”相关医疗广告,宣传的适用部位与审批的适用范围不符;发布“进口瘦脸蜕变迷人小V脸”、“国产瘦脸+下颌整形瘦咬肌”、“SML灵动璀璨眼修复”等医疗项目宣传功效、安全性和治愈效果。年12月14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7.萧山金惠路医疗美容诊所发布违法专利广告案
年10月8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简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萧山金惠路医疗美容诊所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新氧APP网店销售“光子嫩肤”项目链接网页中宣称12种专利名称、专利号。经查,其中6种尚在申请阶段并未取得专利。年12月1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8.杭州君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年6月21日,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君妍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大众点评的网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网页“君妍医疗美容”发布“精选商品59个,……创始于年,……平米临平新城医美地标的大型连锁医疗美容品牌。……引进了美国、德国、瑞士等的医疗器械设备。”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非经过审批的医疗广告内容,同时杭州君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仅引进了美国医疗器械设备“皮肤激光治疗仪”,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无事实依据。年9月8日,临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9.杭州医院有限公司富阳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年6月6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医院有限公司富阳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其经营的大众点评、美团平台店铺发布“M22/AOPT超光子嫩肤全模式”等医疗美容产品广告,在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不留色沉”、“微创更安全”、“瘦身更安全”、“更安全”、“任何护肤都达不到的状态”、“淡斑不反黑、锁定黑色素”等表示功效的广告语。同时使用客户案例,对其产品声称“抗糖抗氧化”“巨补水漾水光”功能,相关产品实际无此功效。年8月30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10.杭州“3·20”妨害药品管理案
年3月,杭州市公安局调查发现,周某经营的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五五分成”方式吸引浙江地区美容院参与高价出售美白、排毒、细胞活化等未经批准生产的医疗美容用针剂。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林等人以其成立的某公司为依托,设立窝点非法生产医疗美容用药品,使用假冒某品牌商标标识的包材和自行捏造品牌的包材进行包装,发展多级代理,通过美容机构进行销售。在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助下,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查获涉案药品余箱,涉案金额1亿余元。
上述案例警示医疗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必须强化依法合规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专业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美容许可资质不得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2.医疗美容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5.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制造容貌焦虑、歧视女性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6.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上述案例提醒消费者:医疗美容是特殊的医疗服务,应当慎重选择,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1.正确对待医疗美容服务,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合法的服务机构和适合的服务类型。
2.选择医疗美容服务,一定要在有医疗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使用有合法资质的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且保留完整的病例记录和付费凭证。
3.防范非法医疗美容的各种经营陷阱,不到医疗美容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和场所接受所谓“轻医美”等医疗美容服务。
4.切勿相信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
5.在选购医疗美容产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及限制使用日期,认真查看产品标签。
广大消费者发现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