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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10 17:58:00

爱也好,结婚也罢,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不允许别人干涉。在处理感情的时候,他们必须要自私,不能妥协,不能被别人打扰,不能共享。

董丽在杭州开了一家美容院,她与丈夫张斐恩爱有加,婚后又有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自从孩子出生后,张斐就一直在外面游荡,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她也没有责怪自己的丈夫,只是张斐让她失望了。

一天晚上,张斐去了一间酒吧,与一名美女曾雅雅相识。之后,他拿起酒杯,和她打了个招呼,曾雅雅也不推辞,两人聊了几句,也知道了彼此的情况。

曾雅雅出身豪门,自小被家里捧在手心里,大学一毕业就找到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张斐则说,她现在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工作很忙,一直单身。经过一番沟通,又留下了联系方式,半年后,曾雅雅与张斐就在一块,成了一对。

一年后,曾雅雅怀孕了,想要跟她结婚。然而,张斐却让她去流产,并且说出了真相,张斐不但有了家庭,还和他的老婆生下了一个儿子,还有一个叫曾雅雅的女人,叫董丽。

曾雅雅平时也会去美容院,董丽就是其中之一。自从她成为这家店的常客后,董丽就经常和曾雅雅聊天,两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听完张斐的讲述,曾雅雅给张斐两个选择,一是和董丽分手,二是离婚。面临这两个选择,张斐不想跟他离婚,因为他不想把所有的财产都分给他,所以曾雅雅就跟他分手了。

如果这件事就此了结,那么接下来的惨剧,就不会再发生了。

两人分开后,曾雅雅又来找过张斐,告诉他,她会和董丽分享一个男人,但是在她的住处,她会告诉别人,她是她的丈夫。张斐放不下家人,又舍不得她,就同意了曾雅雅的请求,从此,曾雅雅就有了“丈夫”,常年在外奔波。

他们并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董丽,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让她疯狂地想要将张斐据为己有。

曾雅雅跟张斐在一起期间,已经有过三次身孕,在张斐的怂恿下,她不得不流产。不过在第三胎的时候,张斐还是要求流产,不过当时医生说,如果流产的话,她以后想要再受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她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曾雅雅这次没有选择流产,但她也明白,张斐不会因为她而抛弃董丽的家人。曾雅雅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终于下定了决心。

年,曾雅雅去过董丽的美容院,在做美容院的时候,就提出要去她的住处,董丽很是开心。所以,他把店铺的事情搞定之后,就把曾雅雅送到了家里,并且非常殷勤地给她做了一杯果汁。

两人说话的时候,董丽五岁的儿子正在熟睡,说话的时候,曾雅雅趁着董丽去洗手间的时候,给她倒了一些安眠药。

董丽喝醉了酒,昏迷不醒后,她就将她带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用一把匕首,让董丽以为自己是割腕而死,然后,她又去找了一张和董丽的合照,还有一张离婚协议。可董丽五岁的儿子,却看到了她的一举一动。

曾雅雅一走,那名少年就从自己的房间里走了出来,他不断地拨打着张斐的电话,然后拨打了,但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董丽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张斐从电话里拿出一张照片,上面的女人指着她说:“就是她。”张斐随即报警。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对故意杀人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曾雅雅明知道张斐有家人,却还是选择了拆散他的家人,再加上她和张斐的感情纠葛,所以才会想要杀了董丽。董丽的死亡原因是:事先有预谋,购买了作案工具,并进行了自己的犯罪。其行为具有可鄙的动机、深沉的罪行、残酷的社会影响,应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

但是,因为曾雅雅已经有了身孕,所以《刑法》第49条规定,在犯罪时未满18岁,以及在受审期间怀孕的女性,不能判处死刑。

因为在审讯期间,曾雅雅怀孕了。在本案中,未出世的孩子是清白的,由她的妈妈所牵扯,孩子的诞生不能被剥夺。

张斐背叛了自己的家人,也没有办法和曾雅雅保持良好的关系,所以才会让自己的妻子陷入这样的境地。曾雅雅不能处理好自己的家庭,不能处理好自己的婚姻,为了一己之私,做下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害死了一个五岁的孩子,她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最后,法庭以蓄意谋杀的罪名对曾雅雅进行了终身监禁。

结婚和家人,是他向对方的承诺,也是他身为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背叛了自己的家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他对家人都这么做了,他还会对曾雅雅这个小情人负责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只作叙述,所有当事人的名字都是假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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