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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8/16 6:03:00

近日,南都重磅推出医美乱象系列报道,最新曝光的是广州南珠整形美容中心,这家民营医疗机构,常年宣传“以医院医院为依托”,并在营利性质上赫然以“公立”自居,骗取消费者信任。而事实上,涉事企业此前已被列为“失信公司”“限高企业”,且多次被执法部门施以行*处罚。

一家已经劣迹斑斑的医美机构,事实上在此前南都医美系列报道中并不难予找到同路人,8月18日,在南都曝光的医院的一例医疗纠纷中,涉事医生居然是以内科资质跨专业主刀外科手术,医院也长期将其以“整形外科专家”身份示人。截至媒体曝光,医院均未对其涉嫌虚假宣传的内容有任何修改。

虚假宣传同样可以人命关天!在包括《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现行法律的界定中,经营者都不得对其所生产商品、提供服务的性状、功能以及质量等核心内容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姑且不说滥觞于各类医美广告中对整形疗效、成果的空头承诺,也抛开已经陷入纠纷状态的个案详情,涉事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专业资质,作为医美行业向市场所提供服务的核心品质保证,其公然以虚假信息进行宣传,就绝对为法律所不容。

违法行为必须被严惩,而违法者是否敢于再犯则是评价执法尺度的重要标尺。可以看到,对医美行业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执法部门并非没有察觉,而且也已经有相应的针对性处罚。在医美从业人员跨专业主刀个案中,涉事人员去年已被处以暂停执业半年的处罚(医院的处罚不明),而假冒公医院,同样在年10月被以虚假宣传罚款95万元。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行为给出的罚则部分,最高可达数百万元的罚款之前,还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立法表述,执法机构对于涉事医美机构在从业人员虚假信息、自身机构属性长期冒名的纠正与处罚,应当首先以纠错为前提,这是扭转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及时知情的大前提。

“责令改正”“勒令整顿”在立法表述上的严厉,不能仅仅依赖于用词的轻重,而必须要有能落地的实效。罚款交了,涉虚假宣传的内容却岿然不动,继续蒙骗新的消费者,继续标榜其造伪的专业品质,这是对国家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的公然挑衅。

大量虚假宣传行为此起彼伏,执法部门实有必要比照累犯标准对其进行严惩重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授权“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广告法》也明确卫生行*部门可以对其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甚至在涉及消费者重大人身损伤的部分,还将引发更严重的刑事追诉。对已经泛滥成灾的各类虚假宣传,可能仅有罚款是不够的,执法有必要出重拳,以扭转整个医美行业的不良风气。在牵涉个案医美纠纷过程中,涉事机构多不约而同地向消费者展示其“要钱没有”的面目,对于更严厉的行*处罚甚至刑事追究,不知道涉事医美机构与从业人员是否还能淡定如初?

医美整形是有庞大市场需求的行业,但对其自身资质、技术进行无底线美化、虚化的行为,必须配套常态有效的严格监管和执法,且有必要跟进后续的执法效果评估。有必要明确的是,严惩和打击不规范从业行为,对消费者权益的及时维护、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医美行业的繁荣发展,绝不能建立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基础上。

对那些长期屡教不改、公然挑衅国家相关法律的涉事医美机构进行严查严惩,需要对其违法行为、状态进行抽丝剥茧式的执法应对。而以虚假宣传的视角切入医美乱象整治,出重拳、亮大招,让医美行业的那些违规者、搅局者都付出他们所付不起的代价,也是对个案纠纷中身陷孤立无援处境受害者的最好回应。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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