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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7 19:57:00

通讯员滨法记者王艳颖

如今,健康理疗的“风”很大,网上的“安利帖子”一搜一大把,理疗的效果真的有这么神奇吗?杭州的齐女士对此有话要说:“别人有没有效果我不知道,我是被折磨得够呛。”

做艾灸却出了血

工作人员:正常现象,擦点药膏就好

齐女士长期失眠患有轻度忧郁症,平时总觉得压力很大,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看到了某健康品牌的理疗服务,说是能舒缓压力、放松身心、活络气血,这让齐女士很心动。按着网站上介绍的地址,齐女士来到了A公司线下的一家门店——B美容店,在店员的介绍下办理了一张消费卡。“我办了卡后,时不时会去做下理疗,我本想着活络气血,调节下机体功能,却不想被他们弄伤了……”齐女士回忆说,年10月23日那天,她在该美容院里做了一次艾灸,当时是一名叫郑红(化名)工作人员接待的她,可就在艾灸过程中,齐女士的手臂、背部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她立马向郑红求助,郑红却告诉她:出血了。“发红、出血没关系的,这是艾炙后的正常现象。”郑红转头解释说,“你担心的话我给你抹点药膏好了。”就这样,齐女士外敷了一层烧伤药膏,随后离开了美容院。

被诊断为深三度烧伤

女子维权却被告知:找错人了

起初,齐女士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一周后,身上的烧伤创面仍不见好转,齐女士不放心,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诊断:齐女士系高温固体烫伤,烧伤程度达到深三度。为进行后续治疗,齐女士医院、医院、医院就医。而为了修复愈合后的疤痕,齐女士更是辗转北京、上海求医。“因为这事,我时间、精力耗了太多,工作也做不下去了,抑郁症没得到缓解反而更严重了。”事后,齐女士找到A公司,她认为自己受伤是因为店里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如今自己饱受疼痛折磨,希望A公司能出来谈一谈赔偿的事,但双方不仅未能谈妥,还发生了争执。一怒之下,齐女士将A公司告上了法院。庭审中,A公司的员工,同时也是本案出庭代理人张先生却提出,“给齐女士提供服务的是B美容店,与A公司无关,齐女士应找B美容店主张权利,她找错人了。”在哪里烧伤,就去哪里主张?齐女士对此有不同意见,她说:“明明去理疗店时,店长、服务员都自称是A公司员工,店内的服务商标也是A公司的,网上也说B美容院是A公司的门店之一,当初出事后,也是A公司员工来协商的,怎么到了法庭,却说与A公司无关了?”

法院: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

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法官当庭查询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为齐女士提供服务的美容院的地址,工商注册的店家的确是B美容店。对此,张先生解释说,“B美容店系加盟商,财务独立核算,虽然给齐女士服务的工作人员是A公司员工,但这仅仅是双方合作后的人员安排,齐女士要维权,就去找美容店。”按照张先生的说法,A公司与本案无关?齐女士是不是该撤诉,再重新去找B美容店维权?法庭上,法官继续追问张先生,“原告齐女士充值的消费卡,收款人是不是A公司?”张先生当即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收款人是谁。为了找到谁是收款人,法院向支付宝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账户收款人不是别人,正是A公司的员工张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者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齐女士在店内消费时看到的“某某健康”商标标识,这正是A公司在其网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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